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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家庭团聚的新条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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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寒雨 来自:欧华报|www.ouhua.es
时间:2004-10-21 |
注意,目前马德里大区申请家庭团聚的材料有所改变,除了以往所要求的经济担保证明、医疗保障之外的条件,又增加了一些新条件。现将有关条款介绍如下:
1、申请人有效期内的护照。
2、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留卡。
3、被申请人的护照复印件(第一页带有相片的,要求相片和字迹必须清晰)。
4、申请人的经济收入证明。
5、租房合同或购房公证书。
6、住房公证书。
7、最后三个月的房租收据或最近一次的银行贷款交费单。
8、户口登记证明。
9、在西班牙另无配偶声明。
10、医疗卡,保险卡。
以上条款中的第3、7、8条是新近增加的规定。以往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,有些人使用伪造的租房合同,也同样顺利地将家人申请出来。但现在从以上的条款看来,这方面的情况已引起了西班牙当局的注意,因此增加了第7、8条的新条款。所以,即将申请家庭团聚的同胞应慎重考虑租房问题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时间和经济上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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