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者问:我先生是西班牙籍华人,我们打算回中国结婚,有什么要注意的事项吗?
答:首先,不管是华人还是华侨,在国内结婚时,要办理涉外婚姻,也就是说,如果当地登记机关有涉外婚姻部门的话,要到那里去,而不是在一般居民登记的部门。记得若干年前有一位华侨回国结婚,他以为拿出手里的国内身份证去登记简便得多,就和太太俩凭身份证办了结婚登记。他回到西班牙后,太太前去办理夫妻公证时出了问题:办事人员告诉他,他们当时在青田的登记不是涉外婚姻,不能办夫妻公证。这位新郎只得又一次回国“结一次婚”,前后多花了上万元人民币。
根据西班牙民法,西籍公民的婚姻必须在西班牙的民事登记局(RegistroCivil)登记。假如一个西班牙公民与一个外国人在外国使馆登记结婚,而没有将他们的婚姻重新送到RegistroCivil去,他们的婚姻关系将不被西班牙法律承认。
具体到你们的情况,如果你们决定在当地登记结婚,婚后,要把结婚的事实送到西班牙驻华使领馆(大使馆或驻上海领馆)办理登记手续。使领馆将负责把你们的婚姻登记转送到民事登记局备案。
为避免重复的工作,你们可以直接到西班牙使领馆登记结婚,领取LIBRODEFAMILIA。如果这样,在离开西班牙之前,应该办好FEDEESTADOCIVIL(婚姻状况证明),你先生需要去中央民事登记局(RegistroCivilCentral)办一张出生证明,这些文件是在使领馆登记时所需要的。